何文田開槍案尼漢判合法被殺

2009年3月尼泊爾籍男子林寶在何文田配水庫遭警員開槍轟中頭部死亡。死因庭一致裁定他死於合法被殺。死者遺孀不服早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,昨被駁回。

尼漢判合法被殺覆核駁回
【記者陳超銓報道】尼泊爾籍男子林寶(Limbu Dil Bahadur)09年3月在何文田配水庫, 遭警員開槍轟中頭部死亡。死因庭一致裁定他死於合法被殺。死者遺孀Sony Rai﹙圖﹚不服,早前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,要求推翻死因庭的裁決,昨被駁回。高院強調警方處理事件並沒犯錯,死因裁判官也正確向陪審團作出適當指引。

主審法官芮安牟於判詞指,當日死因裁判官吳承威接納警方不公開警察通例中使用槍械的內容,是因為他必須考慮公開內容被不法分子利用,有可能損害公眾利益。辯方指,陪審團除了裁定合法被殺外,死因裁判官應該准許他們詳細解釋裁決;但法官指,這樣做不會改變裁決結果。陪審團沒有就案件提出建議,表示他們認為開槍擊斃林寶的警員槍械訓練的表現跟林寶的死無關。

林寶遺孀表示只求公道

法官又指,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作出結論的方法,並非不恰當,即使公開林寶的案底,亦不影響裁決。如果陪審團認為合法被殺這個裁決不合適,可以選擇「無結論」作裁決,但他們並沒有這樣做,所以駁回家屬的司法覆核申請。

協助少數族裔的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,引述林寶的遺孀Sony指,對結果感失望,又指警方似乎只想洗脫錯誤,她稍後會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。王惠芬指,林寶是一名普通市民,並無挾持人質,亦無任何利器,只有一張木椅,不明白為何警員要向他開槍,又認為死因研訊是為警員的行為開脫。王惠芬又說,林寶遺孀並非要求任何賠償,只是尋求公道。

案發於2009年3月17日下午,警員許嘉麒接獲滋擾投訴,在何文田樂民新邨對出山坡遇上林寶。雙方起爭執互相糾纏,最終許開槍擊中林寶頭部,林寶送院後死亡。

案件編號:HCAL85/10
http://www.singpao.com/NewsArticle.aspx?NewsID=145108&Lang=tc

林寶死因覆核候判 家屬驚訝審訊快
2011-01-13
【明報專訊】尼泊爾裔男子林寶(Limbu Dilbahadur)被軍裝警員許嘉麒開槍擊斃,死因庭去年5月裁定死於合法被殺。其妻不滿提司法覆核推翻死因裁決,高院昨經兩小時審訊後押後判決。

審訊原定歷時3天,法官芮安牟以「極速」完成。一直協助事主遺孀Sony Rai的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表示,Sony Rai對審訊時間大幅縮短感驚訝,強調爭取公平審訊,為她和丈夫討回公道,現時心情如馬尼拉人質事件中的遺屬感悲傷。

代表Sony Rai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,死因裁判官吳承威錯誤拒絕辯方要求,拒絕警隊指引及訓練資料等文件呈堂,引導陪審團考慮「非法被殺」時不恰當,更公開案底令林寶蒙受不公。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韋仕博則稱,事發時林寶向許嘉麒步步進逼,動粗攻擊,且有暴力案底,公開案底不成問題。

2009年3月17日下午,許嘉麒接獲滋擾投訴,在何文田樂民新邨對出山坡遇上林寶。雙方起爭執互相糾纏,最終許開槍擊中林寶頭部,林寶送院後死亡。

【案件編號:HCAL85/10】
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news/3/1/1/1981856/1.html